时间:2023-07-17 10:11来源:组织人事处
根据2023版《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办法》和《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》,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了评议。经大会审议和投票表决,张薇符合高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,曹慧、高倩、管雪、刘滔、张鹏(艺术)、张鹏(新闻)符合中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,方茹、戴安迪、黄亚男、汤晓妹、张婧婧、王成林、张锐英、潘琦、晏桂荣、任晓红、胡艳、查欣、杨晨、徐齐君符合初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。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: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,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7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反映。公示无异议后将报省教育厅审核。
电话:0551-63812459,0551-63817068。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特此公示。
组织人事处
2023年7月14日
编辑:徐梦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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